首页 >> 最新动态 >> 正文

最新动态

关于征集2018年“西部之光”访问学者选派需求的通知来源: 作者:发布时间:2018/04/20


各学院(部)

根据上级有关要求,现就做好2018年“西部之光”访问学者选派求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

一、选派对象条件

研修时间为1年。选派对象为省内重点产业发展、重点学科建设所需的青年科研骨干人才,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,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
1、政治素质好,有强烈的事业心、责任感和长期扎根艰苦地区、服务江西发展的精神,有良好思想品德、职业道德。

2、年龄在40周岁以下,身体健康;

3、一般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;

4、专业基础扎实、科研能力较强,有明确的研修项目或合作课题。同等条件下,入选省“百千万人才工程”“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”和“杰出青年人才”等培养计划的人选,正在承担省级以上重要科研课题的人员,省优势科技创新团队的骨干成员优先推荐;

5、省属高校原则上推荐人选为1人。

二、有关要求

1、各学院要高度重视、精心组织、密切配合,做好“西部之光”访问学者选派需求征集工作。研修期间学者仍享受原工作单位在岗同类同级人员各项福利待遇。

2、“西部之光”接收单位包括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及东部地区所属研究机构、重点院校、医疗卫生机构、国有企业等单位。

3、拟选派学者结合自身研修需要,提出2个意向研修单位及导师,便于组织部门统筹考虑。有条件的学者,可以提前与想研修的导师取得联系,确认导师是否有时间、名额或相关课题,以方便接收单位落实导师接收事宜,提高选派工作的效率。

4、研修期间,访问学者应与选派单位工作脱钩,严格遵守接收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接收单位的统一安排。

各学院应本着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的原则,择优确定推荐人选。推荐人选确定后,填写《“西部之光”访问学者申请表》、《“西部之光”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汇总表》,汇总表加盖所在院(部)分党委、党总支章,连同电子文档于2018年4月24 日前报送校党委组织部。

联系人:万幸(6220)    邮箱:tcdxzzb@126.com

附件:1.“西部之光”访问学者申请表

2. “西部之光”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汇总表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校党委组织部

 2018420